| 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313Q/2015-22319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文广旅游局(市文物局) | 成文日期: | 2015-12-31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扎实推进“文化平安工程”建设,确保公共文化场所、文化活动中的突发事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根据文化市场经营单位门类和《绍兴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的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文化市场领域发生的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突发性安全事故,以及中央、省级主流媒体点名曝光或省、市以上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时,在应急状态下围绕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制定的组织动员、紧急联络、现场处置、事件调查等环节的应急处理预案,以及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曝光批评事件调查处理的应急方案。
二、组织与指挥
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徐之澜
副组长:龚任
成员:李海英、俞建霖、金渭鑫、李斌、傅利民
三、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调动、整合人员力量和资源,决定采取应急措施;
(二)指挥有关人员立即到达指定岗位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三)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四)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五)负责事件调查和报告。
四、应急预案的启动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启动本应急预案:
(一)营业性演出活动、大型群众文体活动、歌舞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危及人员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等突发重大安全事件;
(二)文化市场管理或者经营单位被曝光、批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省、市级有关领导特别关注的事件;
(三)文化市场发生或查获重大政治性、淫秽色情等非法经营案件;
(四)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中被围攻、殴打致伤等事件。
五、应急预案处置程序
(一)发生上述文化市场管理突发事件,有关人员要及时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并逐级上报。需要启动本应急预案的,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召开有关会议。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启动命令,确定工作部署,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各成员要密切配合,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并协调或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同时必须立即将发生事故情况向文化市场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三)遇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必须以最快速度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救援工作须在当地党委、政府重特大事故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确定处置方案,开展处置工作。
(四)文化市场管理突发事件或要案发生后的2小时内,应落实人员在2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发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五)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经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擅报、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六、重大曝光、通报事件处置准备
重大曝光、通报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在第一时间召开会议,搜集和全面掌握有关情况,随时与同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迅速查处有关违法案件,开展事件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