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宣亚光同志结束借调,回滨海新城大队工作;
陈琪、戴丹同志调局办公室工作;
肖元祺同志调滨海新城大队工作;
胡正军同志借调至绍兴市市直公路治超联合执法大队工作,时间1年;
韩文强同志挂市“三改一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时间1年。
以上同志于3月6日前到指定单位报到。
中共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