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指导监督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系统普法工作。负责统筹业务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承担“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牵头、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工作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