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陈玲俐同志任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虞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朱志娟同志的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虞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职务。
以上同志的职务任免时间从2020年9月28日中心党委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员会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