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全称: | 督导处(挂内部审计处牌子) |
| 机构职能: | 拟订教育督导与评估的标准和方案,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承担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工作。起草全市教育督导报告,定期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督导机构报告。负责教育督导的科学研究,参与拟订地方性教育政策。负责局组织的学校考核评估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市本级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
| 机构地址: | 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5号楼3楼 |
| 联系方式: | 0575-85209360 |
| 机构负责人: | 冯家江 |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其中,7月15日—9月15日下午2:00-5:30) |
| 公开电话: | 0575-852093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