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的法制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计划建议拟订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参与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研究和拟订。承担行政复议、法律诉讼和资产保全等有关工作。负责法治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维权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协调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