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承担绍兴古城保护利用与监督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古城“文商旅”融合发展。负责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越城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本级预算、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服务中心预算。
二、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2021年收支总预算778.99万元。
(二)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2021年收入预算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78.99万元,占100%。
(三)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2021年支出预算为778.9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住房保障支出万元50.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14.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84.6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4.22万元,项目支出350.09万元。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78.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8.99万元;支出包括住房保障支出50.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14.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6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8.99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880.62万元,减少101.63万元。增减情况说明:一方面,本着力求节约的原则,压减一般公共预算开支;另一方面,部分费用由区财政局在年中根据需要进行追加,故年初预算没有体现。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714.06万元,占91.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4.16万元,占1.82%;住房保障支出(类)50.76万元,占6.5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安排14.16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的基本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安排127.7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支出的基本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安排350.09万元,主要用于历史街区维修项目、历史街区电费、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安排42.1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基本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安排8.63万元,主要用于购房补贴基本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安排236.2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支出的基本支出。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78.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4.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94.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区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将临时追加安排。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49.60%。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任务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控制公务经费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留的执法公务车辆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无增长(减少)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12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采购预算总额299.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37.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3.0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运转类项目的其他项目和特定目标类类项目100%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0.09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各部门机关及参公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公用经费。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
? ? 附件:
2021年名城办预算公开-表格部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