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全称: | 纪检监察部 |
| 机构职能: | 1.承担集团纪委日常工作。 2.?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协助党委制定全面从严治党 规划、计划,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执行;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和作风建设;协助党 委开展巡视巡察工作。 3.?依法依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廉政风 险和履行职责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纪律检查(或监察建议)并督促整改,发现问题按规定上报。 4.?负责对集团“三重一大”事项,以及工程项目、大宗物资 采购招投标的廉政监督和效能监察工作。 5.?按管理权限,负责受理处置纪检举报和问题线索、查处腐 败案件、提出处分建议,督促处分决定执行。 6.?按管理权限,负责受理对各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及 各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调查处理集团管理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并提出处理建议。 7.?依法履行监察职责,对集团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 廉洁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监察建议。 8.?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开展约谈提醒、批评教 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党员干部、检 查对象依据权限予以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 9.?负责集团纪检监察队伍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对所属企业纪 检人员的指导监督,按要求开展规范化建设。 10.?完成集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