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全称: | 艺术处 |
| 机构职能: | 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文艺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全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和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创作生产及相关研究教育,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承担直属艺术单位的业务建设和管理职责。指导、协调全市艺术展演、展览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全市旅游演艺的创作和演出。 |
| 机构地址: | 绍兴市洋江西路530号 |
| 联系方式: | 0575-89180863 |
| 机构负责人: | 周波 |
| 办公时间: | 夏令时: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冬令时: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