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负责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土地储备管理、矿产交易管理、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分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地质矿产管理处。联系市地质环境绿化工作站、土地储备交易服务中心。
罗宗德,男,汉族,1973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