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137U/2025-26019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5-07-25 |
主办单位: | 绍兴市民政局 |
王美红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老龄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82号《关于改善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硬件环境和服务质量的建议》已收悉,经商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结合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绍兴市以落实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老有康养”工作为主抓手,高质量实施“越享老”行动,奋力打造新时代幸福颐养的绍兴图景。目前,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阵地建设。2023年、2024年连续2年,将建设示范引领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列入市级民生实事项目,明确建设要求,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服务、康复护理服务、托养服务、家庭支持服务、社会工作和心理疏导服务、综合服务等6类服务。进一步落实资金保障,经区、县(市)民政部门验收合格、市民政局审核通过后,各地根据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创建实际投入资金,按不低于50%的比例补助。同时,市财政对创建成功的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给予10至30万元的补助。积极开展星级评定,符合条件的,由区、县(市)民政局根据《绍兴市养老服务补助实施细则》,按照评定星级,给予相应的运营补助。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镇街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19家,其中示范引领型75家,建成城乡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00余家。
二是不断优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养老服务人员等重点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4所在绍高校开设了老年康复、护理相关专业,其中绍兴文理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设有康复治疗学、护理学等本科及以上专业,年招生300余人;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绍兴职业技术学院等设有相关专科专业,年招生600余人。另有3所中职学校开设护理专业,年招生1200人左右。持续壮大养老护理员队伍,建立常态化职业技能培训机制,每年培训5000人次左右,截至目前,全市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护理员24.79人。加大培训补贴力度,将养老护理员纳入2024年绍兴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在同类型职业(工种)补贴基准上上浮30%,充分激发养老护理员参加技能培训的积极性。落实养老服务人员入职奖补、特殊岗位津贴等奖补政策。
三是不断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制定《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的通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机制,对提供全托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阵地开展综合监管。其中,围绕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设施维护建设、制度建设、人员队伍、服务管理、服务成效等方面开展全链条监管,针对已建成投运的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上年度被评为五星级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高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进行重点监管。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推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全面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多层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一是持续优化服务阵地建设。深入实施镇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三年提升行动,统筹聚合政府、社会、市场、家庭各方资源,力争到2025年末实现示范引领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全覆盖。
二是持续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持续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年轻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2025年全市计划培训养老护理服务人员6000人次,培训家庭照护者4000人次,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25人。高标准完成省级民生实事,2025年计划新增养老护理、应急救护“双持证”护理员750人。市民政局已起草相关文件,计划对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进行提标扩面,逐步提高养老护理人员待遇。
三是丰富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围绕“五个老有”,丰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突出高频需求,强化助餐配送餐服务,积极整合老年学校(学堂)、老年电大等资源,开展老年教育活动。
四是持续强化监督管理工作。把综合监管作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重要抓手,强化星级评定制度,督促各地积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星级评定,并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的评判标准。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老龄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充分考虑您的建议,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处 周永寅
联系电话:88003060 传 真:88121750
绍兴市民政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