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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137U/2025-2602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5-07-25
主办单位: 绍兴市民政局

绍兴市民政局关于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11号建议主办意见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5-07-25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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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彩娥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老龄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11号《关于普及、优化和提升老年食堂的建议》已收悉,经商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绍兴市以落实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老有康养”工作为主抓手,高质量实施“越享老”行动,聚焦老年人就餐实际困难,积极构建老年助餐服务网络,不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目前,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织密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出台《绍兴市老年助餐配送餐服务实施方案》,按照“需求导向、政府主推、社会参与、多元支撑、数字赋能”原则,围绕解决60周岁以上老年人“吃饭难”“吃不好”问题,重点满足失能、失智、高龄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需求,依托示范引领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以开办老年食堂、建设中心食堂为主要形式,辅以送餐上门、设立集中就餐点等方式,科学设置助餐网点,打造多样化助餐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助餐配送餐服务。老年食堂建设被列入2024年市级民生实事,2024年全市新增老年食堂80家。截至目前,全市老年助餐服务点达1000余家。

二是构建长效持续发展体系。坚持市场化运营,积极培育服务主体,发挥国企引导带动作用,依托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新昌县公共服务集团等国有企业,探索在区域内打造国企为主,餐饮企业、养老服务企业广泛参与的运营主体模式。在保障老人用餐基础上,利用资源、产业、社群等优势面向社会提供共享服务,错时服务老年人和周边居民、商户,变“输血”为“造血”,融“公益”于“盈利”。如越城区快阁苑社区老年食堂、水沟营社区老年食堂向周边居民开放后,营业额均实现了显著提升。

三是建立多元支持筹资机制。按照“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慈善捐一点、志愿助一点”的多方支持方式,建立老年助餐服务多元筹资机制。积极发动爱心企业、志愿者等多方社会力量,通过捐赠钱、粮、油等,共同助力老年人助餐服务。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因地制宜制定老年人餐费标准,不同年龄实施梯次优惠。如上虞区按助餐点位实际建设投资额的70%以及建设类型限额给予一次性补助,政府投资或社会投资单建的晚晴餐厅补助最高不超过7万元,委托现有餐饮店经营场所开办的补助最高不超过4万元,晚晴助餐点最高不超过2万元,晚晴送餐车按购车价20%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一次性限额补助;区级财政按年龄划分给予60至74周岁、75至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餐2元、3元、4元补助。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强化养老助餐机构食品安全准入管理,分类推进“阳光厨房”建设,明确建设标准,实现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公开、透明。全市所有的助餐服务点信息均上传至“浙里康养”平台,加强全过程监管。民政、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开展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消防安全等检查,共同提升老年助餐实绩实效。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聚焦老年人需求,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持续发展。

一是加快推进阵地建设。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推进助餐配送餐服务点标准化建设,引导国企、爱心企业、集体经济、志愿力量等投身老年助餐服务。落实税费优惠、租金减免、运营补助等政策,培育、引进优质服务主体,建立经济实惠的价格体系,确保普惠型老年助餐服务持续健康发展。2025年全市将新增(改扩建)老年助餐服务点81个。

二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老年食堂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老年食堂运营管理,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落实老年食堂运营主体责任,督促老年食堂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登记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加强检查力度,发现有食品安全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服务,直至隐患整改消除。

三是提升为老服务功能。坚持“应融尽融”,整合现有服务阵地,建设示范引领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升级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推动老年食堂与老年学堂、文化礼堂等服务阵地一体化或毗邻建设,鼓励老年食堂在提供助餐服务的同时,就近为老年人提供老年教育、文娱活动、锻炼康复等多样化服务。

四是持续强化宣传引导。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老年助餐服务方式,打造老年助餐特色服务品牌,及时提炼总结,推广宣传优秀经验做法与成效,不断扩大老年助餐服务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心老年人、支持老年助餐服务的良好氛围。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老龄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充分考虑您的建议,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处  周永寅

联系电话:88003060      传  真:88121750


绍兴市民政局

2025年6月9日

信息来源:绍兴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