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30600MB1733556N/2026-101056148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6-05-21 |
| 主题分类: |
2026年5月18日,绍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了《绍兴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行动方案》(绍市机管〔2026〕1号),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国家“双碳”战略,切实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结合我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现状,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结合《2026年浙江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制定了本文件。
二、主要依据
主要依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25年5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令第531号)、《节约用水条例》(国令第776号)、2020年12月24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3年11月2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和2021年3月26日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修正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等政策文件。
三、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分三部分内容。分别对应工作目标、重点举措和工作要求。
(一)工作目标。明确公共机构2026年和“十五五”期间节约能源资源相关工作目标和指标要求。
(二)重点举措。明确强化目标管理、构建节能约束机制,聚焦关键环节、开展攻坚提升行动,注重技术应用、激发节能降碳活力三方面工作举措。重点明确推进节约能源、节水护水、垃圾分类、节俭用餐、绿色办公、示范创建六大专项行动。
(三)工作要求。明确强化责任落实、标准指导、评估督导、宣传培训和工作协同五项工作要求。
四、实施时间
本文件从2026年5月18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解读人:刘晓庆、金振平
电话:0575-8513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