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137U/2026-101051483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6-03-23 |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字号: |
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为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履行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职责、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绍兴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绍市民〔2025〕4号)的规定,决定开展2026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可自愿申报参加评估工作:
(一)取得登记证书满2年,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
(二)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
(三)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距有效期满不足1年;
(四)在评估等级有效期的前4年内申请重新评估。
社会组织申请重新评估的,应当按照年度评估工作有关要求提出。重新评估只能申请1次。在评估等级有效期的前2年内申请重新评估的,适当简化实地评估的程序和内容。
二、申报方式
有意愿的社会组织请填写《绍兴市全市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表(2026年)》(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于4月10日前将申报表签字盖章扫描后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市民政局。
资格审核通过后的社会组织,请参考《绍兴市全市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材料目录》(附件2),按照相应类别做好相关材料的迎检准备工作,并在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实地评估时予以提供。实地评估的具体时间等安排,一般由第三方机构提前15日告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不予等级评估:
(一)未按照规定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或者履行年度工作报告义务;
(二)本年度或者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罚款以上行政处罚;
(三)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三、其他事项
(一)根据有关要求,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方面。
按照不同的社会组织类型,实行分类评估。
(二)社会组织实地评估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所需经费完全由绍兴市民政局承担,不向参评的社会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三)为进一步减轻社会组织负担,等级评估证明材料涉及社会组织基础建设内容,凡能够在浙江省民政厅社会组织业务应用系统中提取到的信息,社会组织无需另行准备。
(四)为帮助社会组织更好地了解工作流程等相关要求,提高等级评估质效,申报结束后将择期举办等级评估培训班。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另行通知。
(五)请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和关注等级评估工作,积极发动所属社会组织参加等级评估,并对社会组织参加等级评估给予支持和配合。
(六)各社会组织应充分认识开展等级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站位,摆正态度,认真做好各项参评准备工作,为促进自身的高质量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工作基础。
联 系 人:施青青、王佳英
联系电话:0575-88260113、0575-85266911
电子邮箱:1063752218@qq.com
附件:
1.绍兴市全市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表(2026年).docx
?绍兴市民政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