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5248/2019-008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 成文日期: | 2019-12-12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围绕全年重点工作安排,谋思路、抓落实、创载体、严督查,各项工作任务进展良好。按照年初明确的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这一主线,围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这一主业,突出“枫桥经验”传承与创新这一主题,聚焦法治宣传注重成效、法律服务更加规范、基层基础大力夯实、队伍建设全面强化的工作总要求,形成了常规工作抓规范、重点工作抓突破、试点工作抓典型的工作模式。
(一)全面履行平安建设职责,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始终坚持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属性,毫不动摇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职责,全面加强法治保障工作致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1.积极配合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领导。成立局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月报和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部署督导工作。全面排摸,开展大走访、大排查活动,对全市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在所强戒人员全面排查摸底,进行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不参与承诺和检举揭发,共摸排出涉黑涉恶的社区服刑人员5名并列为严管人员,组织集中教育15703人次,并实施涉黑涉恶重点人员管控、律师代理案件指导、法律法规宣传等三大专项行动。重点督办。对涉黑案件实行代理报告、集体讨论制度,对省、市委政法委督办的13个重点案件进行排查摸底、全程跟踪,形成个案报告;同时组织市律协专门成立业务指导委员会,对全市150余名刑辩律师进行专题培训,提高办案技能。截至目前共收到律师代理涉黑案件报告172件。
2.加强特殊人群监管帮教。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全面升级三级信息化核查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在册社区服刑人员3208人,今年以来共开展信息化核查962210人次,开展审前社会调查1023件,无重大刑事案件发生,无脱管、漏管人员。积极落实“治本安全观”,围绕“向社会输送‘合格产品’”的目标任务,开展社会化矫正“六六六”修心工程(以“六类修心教育”为主线,整合“六股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帮扶,创建“六个社会化矫正特色品牌”)。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有社区矫正教育、服务、就业基地140个,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教育服务99780人次,帮扶救助117人次。安置帮教完善监地衔接“六大机制”,目前在册刑释人员14532人。戒毒场所严格安全监管措施,连续22年保持安全稳定无事故,目前在所戒毒人员239人。三类特殊人群监管帮教稳定可控,在春节、两会、十九届三中全会、青岛上合组织峰会等重大时节无一脱漏管,无一重新犯罪,无一参与非法信访。
3.创新发展人民调解工作。迅速开展人民调解化解信访案件化解全国试点工作,确保“无信访积案县(市、区)”目标任务顺利推进。迅速部署。以市两办名义出台全省首个《人民调解化解信访案件专项行动方案》,由市政府第一时间进行动员部署,迅速在全市建立“党委领导、信访部门主导、司法行政部门主动参与、有关部门协作联动”的工作格局。织密网络。市级建立全省首个驻市信访局人民调解工作室,省司法厅马柏伟厅长第一时间到场调研考察,要求迅速在全省推广。县级驻信访部门人民调解工作室、乡镇(街道)联合调解中心实现全覆盖,搭建了贯通市县乡三级的“访调对接”实体平台;同时依托遍布城乡、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的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构建全领域、全方位的人民调解化解信访矛盾工作网络。有效化解。实施从信访隐患排查到积案化解全过程的“八大举措”,确保信访矛盾纠纷及时解决。仅三个月试点期内,全市就排摸出信访矛盾纠纷1281件,受理调处1082件,成功调处912件,其中成功化解信访积案181件。
4.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提前谋篇布局。全面梳理总结2004年以来司法所建设经验,提出了打造“枫桥式”司法所的构想,提炼了“法治宣传面向群众,家家都有法律明白人;法律服务为了群众,村村都有服务贴心人;矛盾化解依靠群众,事事都有专业调解人;矫正帮教发动群众,个个都有结对帮扶人”为主要内容的“四有理念”,致力于破解司法所管理体制不顺、人员编制短缺和基础保障条件差等制约司法所建设发展的关键性难题,得到司法部部长的充分肯定。上下合力推进。会同市委政法委联合下发《关于“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的实施意见》,并配套制定了创建方案和标准,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具体的评价标准,全面推进。各区、县(市)创建热情高涨,柯桥区、上虞区将创建工作列入对乡镇(街道)的年度考核内容;上虞区自今年起设立财政专项资金,每年安排300万元,连续3年对创建“枫桥式”司法所成功的给予补助;嵊州市将“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列入年度平安综治考核。截至目前,全市已验收21家。
(二)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始终坚持司法行政机关的人民属性,毫不动摇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立场,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1.有效服务中心工作。以开展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项行动为载体,积极构建三大体系,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成效。构建严密的风险防范体系。联合市工商联召开新闻发布会暨全市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启动仪式,开展金融风险防范法治宣传月活动,全面营造风险防范的法治氛围;深化法律顾问体系建设,启动企业法律顾问倍增计划,今年新增法律顾问580家,建成法律风险防范平台340家,综合提升了企业风险防范能力。构建高效的法律服务供给体系。以律师“一所一镇(街)”服务模式,开展小微企业免费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共为1704家小微企业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建立企业“e服务微信群”469个,解答在线咨询4799次。组织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组建由企业、法律顾问、政府部门构成的金融风险防范“朋友圈”,及时发布法律风险警示提示,共走访企业9236家次,出具法律意见书、风险提示函3957份,解决法律问题6238个,加强企业风险防控。构建有效的风险化解体系。组织律师积极服务“凤凰行动”计划和“僵尸企业”市场出清,做好企业破产重组安置,做到接管不停产、处置不停产、交接不停产,保留有效生产力,维持职工就业。今年共为企业破产重整、清算案件提供法律服务107件,涉及标的187.6亿元、员工3653人。浙江点金律师事务所承办的南方石化破产案件被评为全国法院年度破产管理十大经典案例之一。组织律师参与解决重点工程项目的法律问题,为杭绍台高速公路、527国道嵊州工程、诸暨袜艺小镇综合配套PPP采购项目等重大投资项目全程把好法律关,防范政府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
2.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高标准搭建实体平台。提档升级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诸暨市打造落地5层、建筑面积4100平方的开放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进驻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仲裁委、行政复议局以及数个调解中心;不断规范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制定出台规范化服务标准,做到法律咨询有问必答,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法律顾问勤勉履职;继续完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在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基础上,在全省率先上线法律顾问APP管理考核系统,对法顾服务情况实行“指尖上的管理和考核”。今年以来我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驻村(社区)服务23886次,提供法律咨询53998人次,其中线上31424人次。高质量打造12348绍兴法网、12348热线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全面对接。高要求培育服务队伍。继续深化“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加强政策引导,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心和支持下,以市两办名义出台《扶持律师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与档案、公安、民政、人社、国土、城建、税务等7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取证权的意见》,律师执业环境持续改善;实行科学评定,在全省率先出台《律师行业“名所名品名律师”评定标准》,启动首届评选工作,评出名所10家、名品15个、名律师59人;坚持党建引领,成立绍兴市律师行业党委,开展律师行业“五星示范、双强争先”争创活动,同时建立5个市级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示范点。今年以来我市1名律师被评为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大公律师事务所等3家单位被评为双强先进单位。
3.有序推进公证等其他司法行政机制改革。提前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出台《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方案》,加大推进力度,提前半年实现全市域覆盖。今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指派辩护律师2225人次,同比增长34%。同时完善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相关工作制度。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将改革服务向其他法律服务领域延伸,推行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全市通办”机制,困难群众在所在镇(街)法律援助站,就能实现案件申请受理“就近办、异地办”。移动办、一证办等便民举措也同步推进。实施以来,共通过12348浙江法网、浙江省法律援助统一业务平台和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受理案件1450件,占到全部申请数的36.4%。有序推进其他改革。开展公证区域调整工作;建立健全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注销小散分支机构,科学引入鉴定人退出机制;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圆满完成首次考试机考工作,今年绍兴考区共报名1410人,实际参考1069人,参考率75.8%。
(三)全面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推进法治绍兴建设
始终坚持司法行政机关的法治属性,毫不动摇把法治方式作为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方式,以“法润绍兴”三年行动计划为载体,全面提升普法实效,圆满完成“七五”普法中期督查验收工作。
1.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题宣传。超前谋划,在全省率先下发《“法润绍兴?宪法先行”主题宣传活动方案》,部署开展“十个一”的活动,要求月月有活动,县县有活动,在“12?4”国家宪法日暨第一个宪法宣传周时天天有活动。截至目前,“十个一”的活动中的宪法学习、专题辅导、宪法宣誓、参观活动、宪法征文、知识竞赛、开辟平面媒体专题已经完成,宪法电视节目已经接近拍摄完成,近期将在多级媒体滚动播出;展板巡展、主题演出将在“12?4”国家宪法日前集中组织开展,为整个宪法宣传周预热。
2.深化“法润绍兴”四大专项行动。多形式开展“干部法律体检”。完善领导干部学法、任前考法制度,开展机关干部年度普法考试,参考率和通过率实现“两个百分百”;实施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市县两级已举办51期、轮训12654人;出台全省首个“法律进机关(单位)”示范点创建实施办法,开展示范点创建活动。多举措推进“校园学法崇德”。实现全市556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在全省率先建立青少年参加法院庭审旁听机制,真正落实课堂法治教育与课外法治实践双覆盖。开设留守儿童法治之家项目,成立“未成年学员帮教基地”,组织人员定期上门开展心理疏导和帮教。多部门推进“企业诚信守法”。继续推进“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联合市经信委、国资委、市场监管局等8个部门出台创建方案并更新考评标准,两年来共有93家企业创建成功;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宣讲活动,今年以来已有23万名企业员工接受了法治教育。多元化提升“基层依法治理”。组织“一村一法律顾问”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推进提升村级组织民主决策水平;成立“进乡村”普法讲师团,开展“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活动,组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评选,拓展村民学法平台。
3.推进基层治理创建。加快“三治融合”示范创建。作为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七大工程之一,高规格动员部署,高标准培育创建,实行量化督考,挂图作战。各区、县(市)积极部署推进,越城区出台全国首个创建标准化文本,柯桥区在大香林村投入5000万打造全省“三治融合”示范第一村。近日,省普法办联合浙江法制报开展的“法治村里话宪法”系列节目走进香林村,向全社会网络直播展示我市“三治融合”成效,两小时内就有41万观众点击观看。8月3日,市委市政府在柯桥区召开绍兴市“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目前我市已建成25个“三治融合”高质量建设示范点,800个村正在全面开展创建。在半年度全省平安考核过程性指标赋分排名中,我市该项工作列第2位。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制定出台《绍兴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和《民主法治村(社区)动态管理办法》,突出创建质量,健全动态管理,巩固创建成果。今年新创建县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55家。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家、省级73家,县级以上“民主法治村”创建覆盖率达92.4%。
(四)持续增强队伍履职能力,努力打造高素质政法干部队伍
始终坚持司法行政机关的政治属性,毫不动摇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属性,全力打造一支讲政治、精业务、重自律的干部队伍。
1.围绕政治过硬,推进政治学习常态化。通过党委中心组领导带头学、周一夜学全体干部学、支部党小组讨论学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新时代、新思想、新作为”主题,到挂联镇(街)、规上企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印发《关于确保党对司法行政绝对领导的若干规定》及谈心谈话、积分管理等系列党内工作制度,全面加强党对司法行政的领导。
2.围绕本领高强,推进业务培训专业化。以研修班、知识更新班等形式,分批组织业务骨干到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等高等院校参加培训,推进专业培训向高端化发展,全力打造“高专精尖”司法行政专业人才。全年共培训5批,1403人次。
3.围绕风清气正,推进廉政建设体系化。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工作要点、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召开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和巩固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成果,全力确保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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