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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亚明光源灯具厂年产200万支荧光灯管易地建设项目由上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3年9月4日虞环函〔2013〕3号(滨)文审批通过。该项目已建成,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拟对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国环办[2003]26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知》精神,决定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如下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上虞市亚明光源灯具厂年产200万支荧光灯管易地建设项目
2、生产规模:年产节能灯管200万件
3、建设单位:上虞市亚明光源灯具厂
4、建设地点:绍兴市上虞区沥海镇工业区
5、决算总投资:500万元
6、环保投资:50万元
7、开工时间:2010年12月
8、建成时间:2010年12月
9、试生产时间:2011年2月
10、投产时生产规模:年产200万件荧光灯管
11、实际生产负荷:90%以上
12、环评单位: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3、设计单位:临安环亚环保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14、施工单位:临安环亚环保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15、验收监测单位: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只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上虞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2、项目产生的汞蒸气与绷丝有机废气收集后一起经载硫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卷粉工序的粉尘加罩后由排气管接到自制的粉尘桶收集。其余燃料废气、烤管废气和油墨废气均无组织排放。
3、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产噪设备。
4、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危险固废中废含汞玻管委托宜兴市苏南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处置,油墨等原料包装材料由生产厂家回收;一般固废中废普通玻管由上虞飞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委托沥海镇环卫站进行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上虞市亚明光源灯具厂年产200万支荧光灯管易地建设项目按环保“三同时”要求现已投入生产。经监测,结论如下:
1、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只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上虞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2、项目项目废气有燃料废气、烤管废气、卷粉工序的粉尘废气、绷丝有机废气、汞蒸气、白胶废气和油墨废气,其中汞蒸气与绷丝有机废气收集后一起经载硫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卷粉工序的粉尘加罩收集后由排气管接到自制的粉尘收集桶,其余废气均无组织排放。经监测,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汞排放浓度为0.00595mg/m3、甲醇排放浓度为<0.14mg/m3、废气排放口汞、甲醇、排放浓度均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二级标准;丙酮排放浓度为0.357mg/m3、乙酸丁酯排放浓度为0.287mg/m3;达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16297-1996)中相应排放标准,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监测结果范围为0.082~0.428 mg/m3,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二级标准的要求。以生产时间每天8小时、每年320天计算,废气汞排放量为0.0091千克/年,小于环评批复控制值(环评批复废气汞≤≤0.0114千克/年)。
3、该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噪声监测结果为59.6、61.9、68.4、62.5dB(A),厂界东昼间噪声监测结果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的要求;厂界南、西、北受本项目和邻厂共同影响噪声超标。因本项目离居民敏感区较远,故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普通玻管、废含汞玻管、废活性炭、油墨等原料包装材料及生活垃圾,其中废含汞玻管、废活性炭、油墨等原料包装材料为危险固废,危险固废产生量0.7吨/年,一般固废产生量10吨/年,危险固废中废含汞玻管委托宜兴市苏南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废玻管由上虞飞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回收处置。油墨等原料包装废料由供应商回收,活性炭暂未产生,生活垃圾委托沥海镇环卫站进行处置。
四、公示日期:
本公示期限为2014年9月25日~10月1日,共七天,公示期间投诉电话:12369,81199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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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市环境保护局滨海新城环境保护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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