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要求,聚焦“保障民生住房、提升城乡建设、发展两大产业”三大重点,锐意进取、砥砺奋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做法成效获省市领导充分肯定。预计到年底,29项省市重点工作均能完成。
(一)聚焦品质导向,民生住房保障显著改善
围绕“居住更舒适,生活更美好”总要求,落实住房解困、解难、解危各项工作,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不断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一是高水平推进住房保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绍兴市区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的实施意见》,将公租房保障覆盖至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100%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租赁补贴共发放956户,完成率117.3%;公租房申请“一件事”全面推行,取消户籍、住房、经济状况等所需的15种证明材料,实现“一证通办”、“全程网办”,审核时限由省定40个工作日压缩至14个工作日,为全省最短;大力推进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国家级试点,建立19+28项约束性、指导性评价指标和222条服务标准,主要做法得到建设部、省建设厅领导充分肯定。二是高效率完成棚改工作。全市棚改新开工14634套,完成率116.07%,完成率居全省第一,竣工、交付均为13107套,完成率均为116.69%;积极争取棚改专项债,共发行72亿元,居全省第二;拆改完成签约422万平方米、完成率111.2%,累计完成拆除283.1万平方米、完成率74.6%,可腾出土地8758亩。三是高要求开展城乡危旧房治理。建立全市城镇危旧房屋清单,完成省定城镇危房治理改造任务504处、市定任务534处,完成率分别为98.82%、98.89%;全面启动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和第二轮农村危房治理改造,累计完成第二轮农村危房改造795户,改造率100%,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完成34户。四是高标准优化物业行业管理。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绍兴市物业管理办法》,推进《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抓好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管理,全市已完成物业企业信用信息审核290余家,完成省级评定企业120家;关键小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成功破题,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实施意见,全市共完工、在建和通过联审项目78个,居全省前列。
(二)围绕全域美丽,城乡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贯彻落实“打好‘两业经’‘双城计’‘活力城’高质量发展组合拳”要求,着力于“打造现代城市体系”、“优化自然生态体系”两大战略重点,推进融杭联甬接沪,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一是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全力推进越东路(一期)、二环北路、329国道市区段、二环西路(一期)等四条快速路建设,分别完成形象进度27.2%、24%、23%、11%;推进城市干支路建设,完成道路项目20个,完成投资58.45亿元,新增城市道路72.52公里,完成率103.6%;加快公用设施建设,新建、改造供水管网87.94公里、64.23公里,新建雨水管网82.1公里,完成率分别为183%、110%、149.3%,建成投运柯桥区滨海第二水厂二期;启动建设10条联网路连通工程,已建成5条;全市新增停车位14841个,完成率148.41%。二是推动城市有机更新。按照“统筹谋划,分区分片推进”原则,推进2019年城市景观提升工程建设计划,完工项目7个;加快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已建成海绵城市20.14平方公里,完成率100.9%,完成试点区域项目35个,上虞区入选省海绵城市优秀县市;推进绿道建设,新建绿道81.5575公里,完成率101.95%;以市政府名义出台《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制定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三年(2020-2022)建设计划,编制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创建,编制《绍兴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装配式建筑实施专篇分方案》,大力开展建设工地扬尘治理,打好“蓝天保卫战”。三是推进美丽镇村建设。启动美丽城镇建设工作,编制完善绍兴市美丽城镇建设重点工作清单和三年行动计划,筛选全市13个城镇申报2020年省级美丽城镇建设;推进嵊州市、诸暨市农房建设省级试点,形成政府引导、村民自主、市场推动的建设方式与“3+1+3”工作推进机制,做到乡镇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全覆盖;完成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考核验收9个,推进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项目建设8个,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美丽宜居示范试点村17个;启动制定市级传统村落评价标准及申报认定办法,指导督促30个传统村落完成保护发展规划编制。
(三)突出政策引领,两大行业发展稳中有进
切实发挥房地产业、建筑业两大行业主管部门职责,通过落实政策、完善机制、打造平台、组织活动等方式,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稳控,营造良好市场氛围,帮助建筑业企业突破发展瓶颈,助推行业转型升级。一是房地产市场监控按下“平稳键”。完善《绍兴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梳理符合绍兴实际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房屋网签备案制度,开发商品住房价格模拟监测系统;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和走势,对市场异常波动的区块及时提醒预警;针对房价调价扩面实际,与调查队建立健全共享会商机制,加强数据对接与沟通;压实属地责任,做好沟通对接,做到应统尽统,2019年全市商品房销售统计面积110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5%,增幅列全省第3(全省增速为-3.9%)。二是建筑行业转型升级跑出“加速度”。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促进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建筑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构建全市“1+9”政策扶持体系,建立“领跑企业培育库”;举办全市建筑产业发展大会、中国建筑产业“互联网+”大会,“筑造未来”绍兴建筑、房地产合作交流会,参与“2019上海·绍兴周”活动,不断激发行业活力,深度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出台《绍兴市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实施规定》,加快项目招投标监管方式改革;起草《绍兴市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管理办法》,不断提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和水平,已确定全过程工程试点企业17家、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25个。三是绿色建筑发展迈入“快车道”。主办首届“鉴湖论坛”,以科技创新服务为载体,深入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5.45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298.88万平方米,实施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工程6项,华汇科研中心获绍兴首个三星级绿色建筑运营标识;起草《关于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绍兴市建成全省首批装配式农村保障房》工作经验获省领导批示;深化住宅和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成果,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756.55万㎡,装配式建筑占全市新建建筑比例29.7%。四是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全面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开展对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责失为、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先后出台建筑市场、物业服务、房产中介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健全完善建设领域重点行业治理机制,通过开通举报信箱、投诉电话,开展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等手段,持续整顿市场秩序;通过强化线索摸排、做好信息报送、营造宣传氛围、加强行业治理、开展现场督导等方式,共摸排移交涉黑涉恶线索21条;会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全市建筑垃圾(渣土)清运处置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明确处置核准、从业管理、巡查管控、联合执法等方面细则。
(四)创新监管方式,建设领域质安持续可控
在注重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管基础上,创新挖掘监管深度,强化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确保提供更多优质的建设产品。一是建立“四大体系”强监管。借助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利用数字化技术,开展图审项目随机抽查,结合约谈、通报和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等手段,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研究起草进一步协同强化智慧快速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意见,健全企业综合业绩动态考评机制,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现场和市场行为实施动态监管考评,着力规范各方主体行为;加大日常巡查监督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随机路查,及时排查治理工程现场质量安全隐患,切实落实各方主体责任;积极探索由外聘专家组、第三方专业技术公司、自身监管力量组成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全方位精准化“三位一体”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二是落实“四大行动”保安全。强化应急管理,起草《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应急工作方案》,开展2019年绍兴市轨道交通建设基坑突发事故应急演练;印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机制(暂行)》和《消防工作手册》,制定《建筑工程消防审查验收管理规定》,切实保障机构改革后消防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组织开展“建安一号”、“建安二号”、“平安护航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会战”、 建筑施工消防专项检查、施工扬尘专项治理等各类安全生产检查,累计抽查轨道交通、智慧快速路项目等在建工地109个,发现问题558条,下发整改督办通知单89份,对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和沥青混合料企业原材料开展专项检查,共抽查原材料(天然砂、机制砂、细砂)71批次;完成省支模架试点并成功召开全省现场会,全年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三是打造“一个平台”促整合。省内率先推行建设项目信息化用工实名制管理,实现“一平台”考勤、“两条线”拨付、“第三方”发放,已有建设工程879个、建筑工人113724名进入统一平台管理,同时启动建设一个“数据全共享”、“应用全融合”和“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建设”大数据新平台,实现全市统一平台、业务分级管理,为实现绍兴市域建设工程“智慧建设、依法行政、综合治理、确保平安”目标提供有效途径,目前已完成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检测管理、行政执法、资质管理、诚信评价等功能模块业务操作和流转确认工作。
(五)激活改革要素,系统服务理念深入践行
坚持“以改革优服务、以服务促发展”理念,全面深化“三服务”活动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提升建设系统服务能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是“三服务”活动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按照“每周有更新、每月有典型、每季有小结、每年有总结”要求,与全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三服务”工作纳入系统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共发现并解决问题614个,问题输入量、现场办结率、跨部门办结率等均位列市级机关前列;全面运用省“三服务”小管家平台,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争先进位良好氛围;围绕集成灶产业推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施工许可办理、公租房申请等民生实事,积极开展“最佳服务举措”“最佳制度创新”“最佳项目推进”争创活动,上报省、市各类“三服务”典型案例3例,努力打造“绍兴建设”服务品牌。二是“最多跑一次”改革与建设行为监管深化融合。探索推行容缺受理施工许可申请的管理模式,建设单位满足相应条件可向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容缺受理,较其他地市做法更规范、覆盖范围更广,同时大大缩短建设周期,获市领导高度肯定;会同市中级法院建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协作联动工作机制,积极维护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各参与方合法权益;基本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3.0平台试运行,审批时间由改革前的平均200天左右,压缩到最长87天、最短35天,审批事项从144项压缩至44项,审批事项必备材料从767件减少到81件;推行“保函替缴”,企业以保函代替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已出具保函45份,办理企业现金保证金退款20家,合计约1200万元,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积极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网上办事项实现率、掌上办事项实现率、政务服务事项跑零次实现率均为100%;突出“放管并重、宽进严管”,完成绍兴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系统建设,实现企业资质申报网上受理,共审批建筑业企业资质166项。三是机构改革与理清职责同步推进。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框架要求,经多次修改完善,确定局“三定”规定,优化职责配置,及时更新部门责任清单等对外公开信息;全面落实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承接工作,多次主动与消防部门、上级有关部门对接沟通,签订会议备忘,明确会议纪要,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多次与市综合执法局就划转职责等事宜进行沟通协商,进一步明确职责边界;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积极做好单位合并撤销及人员转隶等相关工作。
(六)坚持党建引领,城建队伍建设不断夯实
全力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提升学习成效、强化党性修养、树立良好作风,持续推动干部队伍建设,为全局工作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一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切实抓好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与领导干部学习教育,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主题教育规定书目等为学习重点,定期发布主题教育重点工作提示和近期学习提示,高质量开展学习研讨;通过开展“弘扬周恩来精神 践行初心使命”系列活动,举办“初心与使命——绍籍早期共产党人的贡献”专题讲座、“壮丽70年,共筑绍兴梦”——绍兴市城乡建设成就图片展等形式推进学习教育。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突出“五个过硬”,做好“一报告两评议”,规范开展干部选拔任用、调整工作,共选拔任用干部4名;将干部履职与处室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相挂钩,综合评价干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聚焦“选人用人导向扶正纠偏不力、干部违规入编和提拔任用、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定”等重点问题,开展选人用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业务工作分工,分解局党委班子成员廉政责任,确保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一岗双责”双到位;制订《2019年廉洁风险重点防控清单》,共涉及6个机关处室、8家局属单位共18个廉洁风险防控点,提出具体防控要求;持续抓好正风肃纪,把纪律贯穿于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全过程;认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切实防范化解重大政治风险,打造“清廉建设”。
回顾2019年工作,面对复杂多变的形势,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攻坚克难、团结拼搏,全力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表现在:一是理念更加新颖。积极把城市建设放到长三角一体化、杭绍甬一体化发展战略高度进行谋划考量,以开拓的目光和视野,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创新机制、体系,进一步转变监管模式,更加注重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二是重点更加突出。围绕“保障民生住房、提升城乡建设、发展两大产业”三大重点,精力和力量更加集中,棚改、住房保障覆盖率、公租房审批、建筑行业实力等工作全省领先。三是服务更加精准。深入推进“三服务”活动,创新容缺受理施工许可申请,大大加快工程建设落地,推行“保函替缴”,降低企业资金周转压力的同时保障了农民工切身利益,创出了一批“三服务”典型案例,群众获得感持续提升。四是作风更加务实。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问题导向,广大干部职工都能较好地立足岗位和职责,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推动全局中心工作落实。
二、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市建设局将紧紧围绕省建设厅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推动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产业发展等工作谋深落实,不断提升城市能级、城乡环境和人居生活品质,为谱写“两个高水平”绍兴篇章贡献力量。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八八战略”为指引,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各项工作落实,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
围绕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以及市委市政府“两业经”“双城计”“活力城”高质量发展组合拳,加快构建“四个体系”具体要求,结合建设系统实际,提出“五大目标”:一是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战场践行初心和使命;二是高水平完成“十三五”规划收官,统筹做好“十四五”规划科学编制、项目衔接、资源整合等工作;三是争当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杭绍甬一体化发展“领头雁”,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能级品质,加快构建网络型都市区格局,助力打造现代城市体系;四是勇当改革创新“排头兵”,推进建设系统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抓好平台建设,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体制机制活力不断释放;五是全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在全省乃至全国争先进位,高质量完成一批试点创建,形成经验样板。
(三)工作举措
1.持续优化城乡居民居住品质
一是抓早棚户区改造和住房保障工作。坚持早落工作责任、早下项目清单、早保土地资金要素,2020年计划实施棚改项目19个、10143套,计划实施拆迁征收项目39个、286.23万平方米,涉及41个村(居),其中市区项目30个、224.4万平方米,涉及31个村(居),重点推进城市核心区镜湖片区11个村(居)、108万平方米拆迁征收。全面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工作,提高专业化、规范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全面加大公租房租赁补贴力度,发放租赁补贴890户以上,实现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全覆盖。二是抓实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以“科学划分改造片区,成方成块分类实施改造”为原则,推动老旧小区改三年计划实施,努力将全市老旧小区打造成配套设施完善、居住环境优美、人文特色彰显、管理机制健全的美丽宜居型小区。2020年计划完成改造小区96个,建筑面积约312万平方米,力争完成40个示范小区改造。三是抓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深化落实市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研究完善加梯项目的科学规划、平衡损益、节能降耗等事项,优化加梯申报审批流程、简化报送材料、固化审批时限,充分发挥街道基层组织协调协商和党建引领作用,全年计划实现加梯150台。
2.全面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城市路网建设。计划实施道路建设项目68个,其中新建22个、续建46个,总投资485.2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04.07亿元。按照2022年亚运会前绍兴基本建成快速路网“曰”字框架目标,继续推进越东路、329国道、二环北路、二环西路等四条智慧快速路建设,总体形象进度完成55%,当年计划完成投资58亿元;按照畅通城市干道、加密片区道路要求,着力推进解放大道北延、大越路(于越路-凤林西路)、官渡路二期等城市主次干道建设,加快启动湖东区块、官渡路区块、凤林西路以南区块、则水牌区块等片区道路建设,全市计划建成城市道路70公里;实施交通治堵项目,启动3条联网路建设,完成10000个新增停车位设置。二是深入实施海绵城市建设。按照“到2020年市区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达到径流控制率75%,诸暨市、嵊州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径流控制率70%”的目标,计划实施海绵城市建设项目7个。三是全面推动全域美丽建设。持续推进城市景观提升,在乡镇,按照创建一批、培育一批的要求,实施美丽城镇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创建省级美丽城镇样板;在农村,进一步推进8个美丽宜居示范村项目建设,并做好2020年美丽宜居示范村的启动创建工作,同时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制定市级传统村落认定办法及标准,启动首批市级传统村落申报认定。
3.稳步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一是重抓市场监测分析。切实把握市场动向,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方案,加强对各地房地产市场监测预测预警,保持区域内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联合多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房产企业与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房地产市场乱象,优化市场环境。二是强化平台监管能力。探索打造全市二手房交易监管平台,有效管理中介机构,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利用省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规范住房租赁流程,实行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备案,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三是推动物业行业管理水平提升。抓好《绍兴市物业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完成《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全面开展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
4.深入推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不断推动建筑行业转型。召开建筑产业发展大会暨鉴湖论坛,以“大会+培训”的形式,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并邀请院士专家开展培训交流和技术讲座;细化落实建筑产业政策各项重点举措和奖补政策,为全市建筑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扶持引导建筑业企业提档升级、做大做强;积极引导建筑业企业参与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项目实施,持续帮扶建筑业企业对接大型国企、央企,组建“联合体”参与智慧快速路、轨道交通等大型建设项目。二是继续加强建设行为和工程质量监管力度。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推行“互联网+”服务,提高企业资质审批等事项工作效率;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事项和环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智慧建设”大数据平台建设,将房地产市场监管、工程造价监管和城建档案管理系统进行整合改造,统一纳入“智慧建设”大数据平台中,真正实现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完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及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设计招标投标示范文本,强化工程招标信息发布、招标文件备案到书面报告备案全过程、分层次监管;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工作,力促全过程咨询项目落地,形成可交流、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开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完善安全生产差异化监管方式,严格实施重点监管制度,深化“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等工作;研究完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消防监督验收机制,规范消防验收程序标准,创新智慧快速路、轨道交通工程监管方式,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落实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三是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健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平台,加强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指导设计、图审严格执行最新标准,提升新建绿色建筑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水平;研究出台住宅全装修实施细则,积极稳妥推进全市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省级试点,抓好高层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和农村轻钢结构住宅推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达到30%以上。
5.继续提升自身队伍建设水平
一是始终如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落实主题教育“后半篇文章”,认真抓好各级中心组及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着力提振广大党员干部精气神;正确把握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新要求,加强对局直属各单位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和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二是一如既往夯实干部队伍建设。以规范管理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注重专业人才引进,从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利用;围绕“慰问帮扶、文明创建、评先评优”,抓实精神文明建设,积极营造系统文明风尚。三是持之以恒强化正风肃纪。认真排查廉政风险隐患,健全防控机制,紧盯权力资源集中、廉政风险较高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等,加强明查暗访,努力建设风清气正的廉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