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积极构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提升水利工程安全风险预控水平。
二、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健全水利工程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制度。二是明确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辨识程序。
三、制定依据和过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通过对社会公开进行征求意见,并经过修改的基础上,形成正式稿。
四、主要内容和措施
1、水利单位是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危险源辨识和管控。
2、明确市水利局负责指导本地区的水利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解读单位:绍兴市水利局
解读人:盛林炳、付林晨
解读电话:0575-85749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