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交易团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规定》和《绍兴市商务局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局对各区、县(市)商务局上报的第139届广交会线下参展企业资质进行了审核,现将通过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3月16日-3月20日。如对所列企业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外贸处:0575-85221103
局机关纪委:0575-85137773
传真:0575-85220616
附件:第139届广交会参展企业(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