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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2026-03-19 11:13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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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绍兴市审计局于2025年3月18日至5月8日,对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镜湖开发办)及下属单位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镜湖开发办是市政府派出机构,主要负责镜湖新区范围内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等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统一管理。2024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5家,包括镜湖开发办本级及下属4家事业单位,2024年部门决算收入194610.0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8.42万元,支出194610.0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8.4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镜湖开发办比较重视预算执行管理,建立了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办公用品办公资产管理等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但在预算收支管理、公务支出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不够科学。镜湖开发办施工图审查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消防验收费和1次会议费在下属单位列支。

(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够到位。1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且长期闲置;1个项目存在招标文件把关不严质疑答复流程不规范、工期延期且延期报告未出具审核意见等问题。

(三)公务支出欠规范。镜湖开发办1次会议无预算安排,1次接待无公函,3次三区用车未经批准且未建公务用车台账。

(四)内部控制管理不够到位。镜湖开发办预算指标调整先实施后上会讨论,13笔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镜湖开发办及下属4家单位工会费未足额代扣上缴。

三、审计建议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绍兴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如下审计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不得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二是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加强招标文件内容审核,规范招标质疑回复流程,及时推进项目实施进度;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支出管理,切实加强经费支出的审核,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和审批;四是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加强往来款管理,并及时进行清理,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按规定上缴工会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绍兴市审计局已将审计发现的问题作出处理并进行督促整改。镜湖开发办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高度重视,进行了对照检查,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了整改。

编辑:(严琼崖)
信息来源:绍兴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