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更是开创绍兴市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的全新一年。全市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落实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深化改革,坚持民本宗旨,坚持法治理念、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始终紧扣服务发展主线,坚守食品药品安全底线,完善机制,创新方法,提升效能,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全面提升全市市场监管工作水平,为“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提供有力保障。围绕这一目标,2015年要突出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着力抓改革,在构建大市场监管格局上有新探索
(一)切实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机制创新。抓紧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职责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意见》,争取以市政府文件下发,并争取成为国家、省级食品药品监管机制创新的试点。充分发挥食安办协调作用,部门联动,继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一地一试点”工作。总结推广柯桥区、诸暨市等地的试点经验,通过强化信息公开和信用约束,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通过完善制度约束,督促部门落实好“监管责任”;通过强化“一张网”建设,督促基层落实好“网格责任”。同时,要探索建立企业诚信、行业自律、公众参与、舆论监督的“社会共治”体系;构建更加科学有效的应急管控体系,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应急预案,科学划分应急响应等级,规范处置流程,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二)深化工商登记便利化改革。继续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是试点开展“证照合一”。试行个体餐饮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的“证照合一”,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稳步推进。二是贯彻执行好即将出台的前置审批目录清单。按照“先照后证”改革的工作部署,在国务院正式公布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目录后,全市各级登记机关要严格落实前置审批目录清单制度,对目录清单外的审批事项,不再实行前置审批。三是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要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结合各地实际,稳步推进名称核准制度调整、简化注销程序、工商登记同城联办、局所一体化登记等改革,实现工商注册便利化目标。
(三)着力探索企业信用监管新模式。以贯彻《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为契机,积极探索加强企业信用监管的新模式。一是认真抓好企业年报信息公示工作。确保今年6月底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报率分别达到80%和60%以上,力争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二是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出台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管办法,明确经营异常名录移入、移出的规范操作,加大行政处罚、黑名单等负面信息的披露力度,从制度上保障事后监管的公正、透明和公平,促进宽进与严管无缝对接。三是着力推进食品药品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绍兴市食品药品“黑名单”管理办法》,着手制订《绍兴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平台,推动信用信息整合、共享和运用,让不落实安全责任的企业受到行政监管和市场规律的双重惩戒,倒逼生产经营者不断提高安全意识、首责意识、法律意识和守信意识。四是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建立具有本地特色、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二、尽力促发展,在助推经济转型升级上有新作为
(一)继续推进“个转企”工作。结合“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 推进“个转企”工作;围绕“五个率”(公司制比率、税务登记率、统计目录率、企业存活率、上规升级率),在提高数量覆盖的同时进一步提升转企质量;开展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回头看”,强化绩效评价,进一步巩固转企成果。
(二)积极推进实体市场和网上市场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市商品交易市场及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市场的培育与扶持,完成省下达的实体市场交易额比去年增长3%,网上市场比去年增长15%,申报创建智慧市场2家、市场集群2家、省重点市场认定3家以上、网上网下融合发展的示范市场2家的目标任务。努力打造信息化、工业化“两化”融合示范市场,探索网商园区、物流园区、O2O体验店等与网络和实体市场之间的对接互动。加快促进传统市场向现代流通业态转型升级,实现我市网络市场与实体市场的发展优势互补、互促共融。
(三)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结合“三名”工程的实施,深入推进基层品牌指导站的转型升级,大力推动企业商标的培育、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培育一批省级商标战略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街道)、示范企业。
(四)积极推动广告业健康发展。推进轻纺城广告产业园区建设,争取顺利通过省级园区验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市区广告文化产业园区的设立,鼓励各县(市、区)设立广告产业园区。积极争取市政府出台广告园区建设规划及政策措施和广告业扶持政策,促进我市广告业快速健康发展。
(五)扎实推进非公党建工作。指导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和专业市场切实抓好非公党建工作,采取单独建、联合建、依托建、挂靠建等多种形式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进一步深入推进和全面推广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标准化和个体工商户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要做好非公党建信息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六)积极主动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参与市委市政府 “五水共治”、“三改一拆”、越商回归、“对接上海自贸区”、“民企双对接”等工作,深化“红盾助(护)农”“合同帮农”工程,履行好安全生产、查处无证经营等工作的部门法定职责。
三、全力保安全,在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上取得新成效
(一)严格食品生产监管。严把食品生产许可关,强化对有证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查、日常巡查、飞行检查,加强对乳制品、黄酒、白酒、肉制品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原料采购、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使用、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发现企业存在不按标准组织生产、不能持续保持生产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完善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述职报告制度。做好绍兴地产特色食品的行业扶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质量隐患防控治理,试点探索食品加工小作坊乡镇登记备案制,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
(二)严格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仓储点等为重点场所,以交通枢纽、旅游景点、商业中心、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开展食品经营单位分类分级监管,集中力量加强巡查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进(销)货台帐、临近保质期食品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的处置等制度。加强连锁经营配送总部和加盟店(柜)自行采购食品以及散装食品的监管,推动大型食品经营单位主动参加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同时,依托原有的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平台,提升电子化监管成效。进一步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鼓励和推进大型超市和批发市场开展自检工作。
(三)严格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加强重点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学校和企业食堂、大型以上餐饮单位)、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中高考、开学、重大活动等)、重点品种(含有生物毒素的危险食品、凉菜、自制食品、食品添加剂等)的监管,落实食物中毒防控工作,规范调查和处置食物中毒事故程序。探索在餐饮行业实施违法行为记分管理。依托社会力量在餐饮行业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公示分级结果。围绕省政府餐桌污染三年规划要求,完成省政府、市政府十大民生实事工程工作,推进大型以上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设;通过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深化小餐饮单位专项整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和色标管理制度,在大型以上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首先探索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和色标管理工作。探索建立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的有效管理模式,借助市场机制倒逼餐饮单位提高管理水平。
(四)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品、化妆品生产监管。深入实施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突出基本药物、特殊药品、无菌注射液等高风险药品生产监管;继续对空心胶囊、中药材、中药饮片、原料药、药包材、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等开展专项检查整治;深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管法规,加强生产源头监管,严把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准入关,加强对委托生产保化产品、胶囊剂保健食品、珍珠粉保化产品等日常监管;加强药械抽检靶向和不良反应监测,提高药品安全风险防范水平。以药品生产专业化监管为目标,积极探索专业化监管途径和机制,加强专业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提高药品生产监管的水平。
?(五)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品、化妆品流通监管。积极推进新版药品GSP认证工作,加强小药店小诊所和网上售药监管,完善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红黑榜”制度,督促企业规范、诚信、自律经营。在医疗器械方面,抓好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的监管,逐步搭建医疗器械网上监管平台,巩固“五整治”工作成果。在保健品化妆品方面,抓好重大专项检查活动和省级示范单位创建“回头看”,加强产品抽检,加强讲座式促销保健食品非法行为整治,严厉打击保化产品非法添加行为。
(六)加强专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实验室改造项目,争取成为精品工程,为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根据我市产业特点和现状,尽早启动食品药品资质认定扩项筹备工作,力争实现食药检测能力建设快速发展;筹划信息化平台建设,将分散在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不同条线的监管信息及信息化平台建设进行整合,逐步构建起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的信息化监管综合大平台。
四、竭力维秩序,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上要有新突破
(一)扎实抓好“六大专项执法行动”,着力营造公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是开展整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以医疗药品、房产物业、公用企业、工程建设等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加大对商业贿赂行为打击和惩处力度,力争突破一批大要案。二是开展“红盾护航”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以知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为重点,加大商标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三是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加大对网络经营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运用网络智慧监管和电子取证手段,严厉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开展网店信用状况公示,推进网络可信交易环境建设。四是开展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加强与公安等部门联合,进一步加大对传销的集中执法。全面深入推进无传销县(市、区)、无传销乡镇(街道)创建工作,打造一批创建示范点。同时,加强对直销违法违规行为新动向的分析研究,规范直销企业行为。五是开展虚假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加大重点领域广告监测和虚假广告整治力度,进一步提高违法广告的处置率。深入推进广告信用指数社会化运用,强化媒体单位自律约束。六是开展整治霸王格式条款专项行动。重点开展对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合同格式条款规范监管,借助社会力量和专业团队,广泛征集“霸王条款”,强化格式条款的备案审查,集中查处、公布一批违法性质严重的合同案件。此外,要继续加大反垄断执法工作力度,完善反垄断调查工作机制,继续依法开展“一打三整治”、“扫黄打非”、无照整治、打击非法销售卫星接收设施、打私、禁毒等综合治理专项执法。
(二)深入开展“四大整治”,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食药市场环境。一是深入扎实抓好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坚持以“办案打击为重点,消除隐患为关键,建立长效机制为落脚点”,通过开展“一次全面排摸、一次企业培训、一次主题宣传、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打击关闭一批‘黑窝点’、曝光一批违法单位、通报一批典型案例、构建一批长效机制”等“八个一”整治行动,使我市的肉品、水产品安全水平有明显提高;二是深入实施全省“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结合我市实际,深化细化《绍兴市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14-2016)》,在抓好“三小一市场”整治的同时,会同相关部门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进口食品市场整治等“六大提升工程”,着力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三是进一步抓好全市非法生产销售空心胶囊专项整治行动。在依法加强对合法、合规胶囊生产企业监管的同时,切实发挥基层政府作用,以“查人、查房、查地、查电、查邮、查网络”为重点,逐步完善胶囊企业网格化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从业人员信息化管理平台,从严、从重、从快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胶囊违法犯罪行为,彻底摧毁非法生产窝点和经营网络,确保非法生产销售胶囊行为在我市断根绝源。四是继续开展药品、保健、医疗器械领域违法行为大整治。加大对食品药品案件的查处,以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等为重点,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药械保化违法犯罪行为,重点针对虚假宣传销售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及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全市食品药品案件查处数量在全省前列。
五、努力惠民生,在抓好实事工程上要有新举措
(一)保质保量完成“三小一市场”整治规范工作。小餐饮将通过“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引导符合条件的无证小餐饮办证,扶持和鼓励有证小餐饮规范提升,严厉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行为,提高全市小餐饮食品安全水平;小作坊在继续实施小作坊目录管理、生产许可制度的基础上,制定“负面清单”,同时实行生产许可、申报登记“双轨”并行,达不到基本要求的小作坊坚决依法取缔,建立完善小作坊长效监管机制。小食杂店按照“示范管理,统一配送;严厉打击,规范经营;督促引导、强化自律”的思路,力争通过一年的整治规范,确保市区小食杂店有证率达90%以上,有证经营户证照上墙率95%,索票率达80%以上;深入推进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完成农贸市场改造20家以上,继续开展省、市“放心市场”创建工作,建设省放心农贸市场19家;城区农贸市场建设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并免费向公众开放,全面提升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市政府关于农贸市场公益性要求,继续做好市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确保这项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二)切实抓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的“提质扩面”工作。一是推进“阳光厨房”建设。实现大型、特大型餐饮企业“阳光厨房”覆盖面达到30%,学校食堂覆盖面达到40%,大型商场超市现场制售覆盖面达到50%。二是建设农村家宴服务中心。加大政府奖励扶持力度,建立农村家宴厨师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和农村家宴备案制度,推进农村家宴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力争2015年全市40%以上的行政村建有农村家宴服务中心;三是继续抓好百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全面完成“放心工程”三年目标任务,巩固和深化建设成果;落实百万学饮食放心工程准入退出机制,食品抽检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在学校食堂和大宗食品统一配送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继续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早餐摊点提升工程。
(三)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力度。从商品质量检测和监管体系入手,制定靶向检测计划、执行商品准入制度、严格商品监督检查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完善商品质量安全的风险评估和预警制度;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加大抽检结果的公示力度,提高商品抽检的针对性和抽检结果的利用率,依法严厉查处消费侵权案件,切实规范消费市场秩序。
(四)切实加强消费维权工作。一是完善 “综合管理”的消费维权模式。以新《消法》实施一周年和“3·15”纪念活动为契机,全面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活动,努力提高消费者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对消费投诉热点、纠纷调处难点的研究,加强对重大、突发消费纠纷的指导和协调,提高维权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二是突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加强对重点行业的行政约谈,及时公布食品药品、服务领域维权案例和企业失信信息,为消费者提供科学公正的消费指引。探索“五进”新模式,破题非现场购物维权。开展以打击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为重点的“清网”专项行动,规范网络平台交易规则。强化消费维权数据分析利用,对问题突出的行业和领域进行分析,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三是打造互动式消费维权平台。打造以消保干部为主体,维权服务站人员、消费维权律师团、调解观察员等共同参与的综合维权队伍,通过消费维权专家团、监督员、志愿者等方式,组织参与消费体验、调查和调处,推动建立社会共治消费维权新机制。四是要优化完善12315综合维权体系。以现有的“12315”中心平台为基础,整合原工商、食药咨询投诉举报热线,构建市场监管系统投诉举报大平台,及时规范处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用力抓队伍,在加强自身建设要有新形象
(一)切实加强基层网络建设。贯彻落实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食安委(食安办)、市场监管所和村居(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三支队伍”建设,真正把这张网织密、织好,能用、管用。按照监管效能最大化的原则,实施基层站所标准化建设。推进基层站所业务用房改扩建、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达到“办公有场所、监管有专人、工作有经费、执法有手段、安全有保障”,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反应快捷、统一高效的基层市场监管体系。
???? (二)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大力加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在梳理市场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明确市场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整合工商、食药执法办案流程,进一步统一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执法文书,进一步细化、量化食品流通、食品生产等行政惩罚的自由裁量标准;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案件办理后的督查工作力度,切实防止因后续工作未及时跟进导致的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有重点地加强对职业举报人投诉举报办理流程的管控,提升系统依法履职能力。以机构整合为契机,有针对性的开展系统工商业务、食品药品专项业务培训,提高全系统执法干部的履职水平。
(三)切实推进信息化建设。致力加强“智慧监管”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一中心、一窗口、一系统、一平台”的建设。“一中心”就是完成新数据中心建设。“一窗口”就是门户网站建设,要将门户网站建设成为政务公开的主要载体,将内网建设成办公自动化的重要平台。“一系统”就是追溯系统,建立从生产到流通、消费的全环节、可追溯的电子监管系统,快速处置突发事件。“一平台”就是检验检测信息共享平台,相关监测信息在同一平台上实现共享,及时预警。
(四)切实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一是强化作风效能建设。严格干部平时考核管理,建立市局机关全体干部每周工作日志,加强效能监察和明查暗访。二是健全干部培育机制。制订实施《绍兴市市场监管系统全员能力培训“三年计划”》,实施“按需培训”,对检验检测、药品评审、信息技术、网络监管、法制、许可登记、执法办案等专业性岗位,组织学历继续教育、进修培训,培养一批市场监管系统专业化、技术型干部人才,提高干部专业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注重干部队伍建设,用好的作风选人,积极开展干部岗位交流,把合适的人选配到合适的岗位上,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敬业奉献的热情。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抓好廉政教育,建立干部廉政档案,落实干部谈话制度,主动发现和纠正倾向性问题;梳理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之后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突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对象的风险防控,按要求、有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贯彻八项规定,强力推进“四风”突出问题整改,打造市场监督管理队伍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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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