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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绍兴市城市管理局、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 主办单位:
  •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绍兴市城市管理局)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434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5-12-18 15:24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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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伯福委员:

您好,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434号提案《关于加强和完善城市盲道建设与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盲道是人行道无障碍设施的重要组成,盲道的建设管理是体现城市文明程度和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的重要标尺。我局在城市管理过程中,一直非常重视整改和完善城区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工作。

一、推进人行道无障碍设施整治工作。

近年来,虽然市政基础设施在不断提升,但是,盲人在出行中仍然面临盲道设置紧贴路缘、窨井盖占道、公交车站附近无盲道、盲道触感条(点)被破损等现象,不利于盲人出行。针对存在破损和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人行道、盲道等无障碍设施,我们严格依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等规范性标准,结合年度市政道路维修改造等工程,有序推进无障碍整治,不断提升城市人行道品质。近三年来,全市建成区范围内,已累计完成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整治405.98公里、净化人行道44.36公里,有效地提升了城市道路人行道无障碍设施的完好性。

二、加强非法占用人行道整治工作。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实施清洁城市“410行动”,按照“依法管理、疏堵结合”的管理原则,全面加强对全市城镇建成区范围内流动摊贩和占道经营管理,确保人行道无障碍设施不被侵犯占用。

(一)强化日常巡查整治。加强对主次干道、商圈、景区、学校等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重点对流摊集中点位、集中时间段,进行专门蹲点督查。采取“定点值守+机动巡查”模式,对占道经营、非机动车乱停放等行为进行整治。同时,在全市推广应用智慧城管平台,实现从主次干道到背街小巷市容乱象全天候的捕捉。2024年,通过智慧城管平台处理无照经营游商案件1.3万余起,处理非机动车乱停放4500余起,切实加强了占道经营和非机动车乱停放行为等侵占、影响盲道的规范整治。

(二)加强行政处罚。通过投诉举报、监督检查、巡查、视频抓拍、遥感监测、上级交办、媒体反映等多种渠道收集违法线索,全市执法人员加大对室外公共场所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等行为的处置力度。2024年,依托智慧城管劝导规范流动摊数5.5万余起,劝导规范占道经营2902起,劝导规范非机动乱停放2.2万余起。同时,全市立案查处对擅自占用城市人行道、桥梁、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行政处罚案件357起,罚款1.08万元;查处人行道占用违法停车23.54万起(1.9万辆首违免罚),完成处罚决定7.37万起,罚款1105.86万元。

(三)开展宣传教育。城市的治理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全市城管部门均成立“I·绍兴”城管志愿队,以“城市管家进社区”为载体,围绕“普法宣传、文明养犬、垃圾分类、市容秩序、行业设施”等内容,依据社区需求度的不同,联合学校、社区、企业等部门(单位),常态化的开展志愿招募及活动组织工作。2024年,全市累计组织城管志愿服务活动217场次,2200余人次志愿者参加服务宣传,服务总时长超6000余小时,用实际行动做好城市治理“最后一公里”服务。

三、加强监督落实长效管理。

目前,我们主要通过“养护单位自查、管理单位巡查、专业队伍督查、智慧城管线上查、全民参与普查”五个方面发现问题,按照城市道路精细化养护管理要求,开展网格化化巡查,建立发现问题、闭环整改机制;同时,我局还在绍兴城市管家(绍兴综合执法局)微信公众号上开通“我要爆料”服务功能,利用绍兴城市管家微信公众号“小蓝热线”等的资源优势,积极动员50余万公众号粉丝开展道路整治专项采集与问题上报。2024年,全市受理盲道破损案件2335件,其中立案2242件,结案2222件,结案率95.16%,立案同比下降29.34%。

四、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按照部门职责,从以人为本的宗旨出发,重视和保障残疾人的需求,具体做好以下三方面。

(一)加强行业指导,规范城市道路的管养工作。指导各地市政设施实行分级管理,按照《绍兴市城市精细管理区域划分及养护经费标准》《绍兴市城市精细管理区域养护标准细则》等规定,确保城市道路维修养护到位,扎实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特殊人群群体出行的安全感。

(二)加强部门联动,规范城市盲道的建设工作。加强与建设部门联动,提前参与城市道路新建工程的方案制定、初步设计评审等环节,进一步推进新建城市道路的规范建设,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设计施工,进一步发挥道桥领域专家作用,加强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等环节的技术指导,做好新建道路与现有道路盲道的衔接,避免城市道路存在盲道“断点”、缘石坡道高低不齐等不利于残疾人出行的情况。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城市盲道保护意识。充分发挥“城市管家进社区”载体,组织全市城管志愿者开展占用盲道专项巡查、保护盲道知识宣传、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活动,引导市民自觉爱护盲道设施,主动为盲人出行提供便利。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理解,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对我们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并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5月29日

(联系人:吕振州,联系电话:13735376569)


信息来源: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绍兴市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