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盟绍兴市委会:
您们提出的第467号提案《筑牢城镇燃气安全防线 推动燃气企业高质量发展》已收悉,感谢您们对绍兴市城镇燃气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绍兴市综合执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燃气安全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建设部、省建设厅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充分发挥市城市运行安全专委办职能,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督办落实,持续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和深化老旧燃气管道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我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有序,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推进瓶装燃气行业规范化发展
(一)深入推进规模化经营改革。近年来,按照“安全至上、合法合规、企业自愿、公正公平”原则,鼓励瓶装燃气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重组、收购等方式,引导经营规范、安全管理能力强的企业做大做强,促进行业实现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经营。截止目前,全市瓶装燃气企业已由2020年的43家整合成12家,瓶装燃气供应站点从1座增加了40座,瓶装燃气“低小散”带来的安全风险和服务短板得到有效破解,瓶装燃气行业日趋规范。
(二)强化瓶装燃气企业经营管理。加强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压实瓶装燃气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严格执行实名制登记销售,入户安检、随瓶安检制度,逐步取消自提瓶装燃气,规范配送行为,优化配送服务,统一配送率已达99.21%。实现企业与配送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全覆盖,全面实行合同制用工管理。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和继续教育培训,配送人员业务素质不断提升。
(三)加大违法行为执法查处力度。充分发挥部门协同、政企联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城镇燃气案件的执法查处力度,燃气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2025年以来全市综合执法部门共查处涉燃案件746起,共计处罚34.0975万元,其中处罚1万元以上案件8起,3万元以上案件4起;公安部门持续强化“黑气”严打力度,“黑窝点”“黑气瓶”情况已得到有效遏制,共查办涉黑气危险驾驶案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燃气具质量安全专项抽查,联合相关检测机构,重点针对产品气密性、耐用性、安全保护装置等关键指标进行检测,共抽检灶、管、阀相关产品94批次,不合格产品5批次,立案13起,没收产品315件,罚款16900元。
二、全力消除瓶装燃气用户端安全隐患
(一)持续推进“瓶改管”工作。为深刻吸取“6·21”宁夏银川燃气安全事故教训,从源头消除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结构性、习惯性隐患,有效提升燃气安全使用水平,印发《绍兴市加快推进餐饮等场所“瓶改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着力推进“瓶改管”工作,目前已累计完成非居民用户“瓶改管”1977户,居民用户30145户。
(二)持续开展“胶改金”工作。全力消除餐饮等燃气用户端橡胶软管带来的安全风险隐患,减少燃气事故发生。印发《绍兴市城镇燃气用户更换金属软管实施方案》,要求各地按照“政府补助、行业主管、属地监管、企业推进、居民自愿”的原则,全面推进金属软管更换工作,截止目前全市燃气用户金属软管使用率达到97.35%。
(三)全面取消用户自提购气方式。印发《绍兴市加强城镇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指导服务工作方案》《绍兴市瓶装液化气统一配送实施方案》等文件,推行全市瓶装燃气企业取消用户自提购气,统一由送气服务人员将气瓶配送到户,实行入户安检、随瓶安检和安全用气指导,目前全市瓶装燃气统一配送率已达99.69%,提升居民用气安全“最后一公里”。
三、全面提高瓶装燃气燃气数字化管理水平
(一)推进气瓶全流程数字化监管。依托省燃气生产经营综合监管平台,按照一体开发、分级部署、统一核验的要求,做好燃气企业相关数据贯通工作,使用全省统一的液化石油气瓶二维码编码体系,实现全市173.02万余只钢瓶“一瓶一码”电子“身份证”管理,实时采集气瓶全流程数据,实现瓶装燃气从充装、运输、储存、配送到使用全流程、全链条、可追溯精准管控。
(二)建立常态化燃气安全巡检机制。推广使用浙政钉巡检工具对用户端问题“灶、管、阀”、问题环境开展全面排查,指导用户落实隐患整改闭环。近年以来已联合教育、民政、医疗、文旅等部门运用浙政钉巡检工具开展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共排查涉燃企事业1.65万家,检查2.29万家(次),发现问题2166个,整改完成率100%。
(三)强化燃气用户端隐患排查。市政府印发《绍兴市深化推进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治理2025 年工作要点》市城市运行安全专委办印发《绍兴市“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问题”具体实事工作方案》,实现各级主管部门、燃气企业、燃气用户隐患排查治理一套标准、一体分级处置。全面开展户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摸清不合格燃气器具底数,排查未按规定安装燃气报警器等问题,并指导用户落实隐患整改。
四、持续强化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市城市运行安全专委办印发《绍兴市燃气安全用气宣传工作方案》,全面开展燃气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商圈“六进”活动。今年以来,已累计出动2015人次,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宣传活动333次,线上宣传314次,制作宣传素材119种,印发城镇燃气安全用气海报3000余份,发送短信129万余条,组织安全教育培训239次,宣传覆盖范围107万余人。培训新上岗燃气企业从业人员368人,考核合格361人,通过率98.1%,组织燃气企业从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1589人,合格人数1575人,合格率99.1%。
五、下一步工作
(一)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一是持续规范经营许可管理。建立燃气经营许可审批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燃气经营许可审批,严格市场准入条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深化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承担燃气设施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落实“入户安检”“随瓶安检”制度,压实安全责任和增强用户安全意识。三是持续提升城镇燃气用户端“百日攻坚”行动,深入排查整治燃气用户端“问题灶、问题阀”等安全隐患,强化部门协同、信息互通和线索移送,坚决堵住“最后一米”的安全漏洞。
(二)加快推进燃气终端智慧监测。一是提升燃气智慧监测数字赋能。完成城市生命线燃气智慧监测方案,加快在燃气管道、厂站、用户端等重要节点安装物联感知装置,年底前,中心城区智慧监测覆盖率要达到15%,非中心城区及县城要达到8%以上。鼓励有条件的燃气企业配备PPB级巡检车、无人机等巡线监测设备。二是加速推进用户端燃气设施换新。加快4063户“瓶改管”改造及金属软管更换全覆盖,管道燃气推广安装带远传切断功能智能燃气表22万只以上,安装覆盖率达70%。
(三)强化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引领。一是加快构建人才支撑体系。持续深化城镇燃气从业人员职业化规范化建设,规范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继续教育管理,完善燃气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计划开展继续教育培训。二是加强线上媒体宣传。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播电视、网络媒介、公益短信等渠道,常态化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对燃气的规范使用、风险防范、应急提示和自救互救能力。三是强化线下教育引导。持续开展燃气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商圈等“六进”活动及燃气安全宣传月活动,及时宣传燃气安全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应急救援常识。
再次感谢您对城镇燃气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对我们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1月25日
(联系人:金 磊 ???联系电话:0575-8817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