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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绍兴市城市管理局、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 主办单位:
  •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绍兴市城市管理局)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41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5-12-18 15:59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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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红萍委员:

您在市政协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制定绿化标准 有效解决“过度绿化”问题的建议》(第416号提案)已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绿化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在提案中深入剖析了当前小区绿化存在的树木过高过密、修枝缺乏标准、草坪灌木损伤严重等问题,并提出了制定指导性规范、科学种树、少种草坪灌木等宝贵建议,为我们改进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我局已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提案进行了深入会商联办,现答复如下:

一、正视存在问题,找准根源方向

部分老旧小区因早期绿植选择和规划设计存在缺陷,已对居民生活造成了诸多困扰。树木过密导致采光受阻,根系破坏地面设施,修枝不当又影响景观,这些问题均凸显出我们在绿化规划及建设上的科学性和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近年来,我局会同自规、建设等部门,加强联动,着力推动问题解决,积极推广乡土树种及适应本地气候的新优树种,并合理搭配常绿树与落叶树。在居住区绿化中,充分考虑采光需求,近宅区域优先选用落叶树种,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二、落实提案建议,推进整改提升

根据您的意见建议,市综合执法局也会同市建设局进行研判,共同推动问题的解决、建议的落实,主要有以下措施:

(一)强化制度建设。市综合执法局一直高度重视园林绿化行业的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园林绿化行业的规范化法制化发展。2024年以来,牵头开展政府规章《绍兴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的调研起草,目前已完成草案的初拟,下一步将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基础上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同时,积极推进绿化标准管理,结合园林绿化工作实际,构建涵盖园林规划与建设、精细化养护、智慧化管理、综合保障、评价改进等五维度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标准体系,编制出台《城市公园智慧化设施建设与运维规范》《绿化植物废弃物制备生物质炭技术规程》2项国家级团体标准、《城市古树名木智慧管理规范》等4项市级地方标准、《高架桥绿化养护管理规范》等10项内部标准,明确工作流程、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实现园林绿化管理有规可循、有据可依。

(二)加强源头管理。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积极指导小区绿化树种的科学选择,减少常绿树木比例,并严格按照规范增大种植间距,加强对新建小区绿化设计施工的源头管理,从前期规划设计阶段就有效预防‘过度绿化’问题的出现。

(二)完善修剪标准。针对当前小区绿化过度修剪等问题频发,市综合执法局加大调查研究,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全市居住区树木调整规范化工作,制订下发了《居住区绿化调整技术规范(试行)》,提出居住区绿化修剪应遵循“业主自愿、依法依规、专业指导、政府监督”的原则,以保持良好绿化风貌为前提,及时妥善处理树木与居民生活的矛盾,综合考虑安全、采光、通行等因素,科学实施居住区树木修剪,发挥绿化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调整绿化结构。结合小区实际需求和管理现状,合理调整绿化结构。对于草坪灌木养护难度大、易受破坏的区域,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进行改造。将闲置草坪和灌木区改造为停车位,既解决小区停车难题,又减轻绿化维护负担,优化小区秩序与环境。

(四)加强巡查执法。我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受理群众意见建议,提供畅通的投诉建议渠道、平台,加强对数字城管、媒体曝光等平台关注度,多维度发现问题。同时完善巡查机制,在秋冬季节,强化小区绿化日常监管,加强绿化巡查频次,依法惩处破坏绿化行为,倡导居民共护绿化。

三、强化协同联动,建立长效机制

解决“过度绿化”问题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相关部门、街道、社区、物业企业和居民的共同参与。市综合执法局将继续加强自规、建设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指导街道社区发挥基层作用,组织居民参与绿化管理,建立绿化修剪通讯录,及时响应居民需求,化解绿化管理矛盾。联合住建部门加强对业委会、物业的指导,强化合同履约,做好绿化养护服务的日常检查、监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加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鼓励物业企业引进园林绿化专业人才,提升小区绿化标准。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绿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升绿化建设管理水平,努力为市民营造更加舒适、宜居的城市环境。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9日


(联系人:冯一铭,联系电话:18605753737)


信息来源: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绍兴市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