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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绍兴市城市管理局、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 主办单位:
  •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绍兴市城市管理局)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284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5-12-18 16:19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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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国利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有害垃圾处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绍兴市有害垃圾处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正如您所说的,有害垃圾的处理问题,不仅关系到社区的整洁美观,更关乎居民的身体健康。您针对目前存在问题提出的“加强宣传来提高居民的知晓率、加大执法来强化垃圾分类的严肃性、系统谋划来确保有害垃圾处置的规范性”等建议措施,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所做工作

(一)健全工作体系。2019年12月,绍兴市分类办印发《全面提升绍兴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完善车辆配备、加快集置点建设、完成中转站配置、规范收运方式、强化收运管理”,推动包含有害垃圾在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2020年8月,绍兴市土壤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绍兴市有害垃圾规范化收运处置监管工作的通知》,通过“明确有害垃圾范围、规范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完善有害垃圾分类收运、明确有害垃圾中转处置、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有害垃圾收运处置监管力度。

(二)强化投放管理。科学规范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标识清晰醒目、易于辨识;合理设置有害垃圾投放点,根据实际需要,在居民小区设置1处以上有害垃圾投放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每栋楼设置不少于1处有害垃圾投放点;建立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落实居民和单位职工有害垃圾分类投放的告知、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居民和单位职工将有害垃圾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

(三)规范收运工作。实行预约收集和定期收集相结合的模式,将居民小区的有害垃圾转运至暂存点,再通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集中运至末端处置;运输过程全面应用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开展台账和联单申报,实现有害垃圾电子联单全流程闭环管理。

(四)完善末端处置。目前,全市共建有县级以上有害垃圾集中暂存设施9座,暂存能力2075.55吨,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33座,设计处理能力128.84万吨/年,满足全市有害垃圾暂存、处置需求。2024年累计暂存有害垃圾47.109吨,累计转移处置有害垃圾45.416吨。

二、下阶段工作安排

(一)推进多维立体宣传。将有害垃圾规范处置内容纳入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宣传,通过社区、小区公告、小区业主微信群等多种途径宣传有害垃圾规范处置流程、有害垃圾的危害等,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居民积极配合有害垃圾处置工作。强化科普教育、公益宣传和舆论引导,组建垃圾分类讲师团,定期组织开展包含有害垃圾规范处置的垃圾分类专场宣讲、公益讲座等。

(二)强化源头投放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将会同物业主管部门推动物业企业依法落实小区垃圾分类管理责任;压实督导员职责,加强日常督导管理工作,督促提醒居民做好有害垃圾的精准分类投放;开展网格化管理试点,以执法队员为主体,实行分片包干制,开展常态宣传、暗访检查,并对未按规定投放、处置有害垃圾,经劝导屡教不改、造成后果的行为进行执法查处。

(三)深化末端处置监督。生态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开展常态培训,每年组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切实提升企业自身管理水平,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有害垃圾处置工作规范有序。运用“线上+线下”智慧监管手段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运输、利用、处置等违法行为,严守安全底线。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绍兴市有害垃圾处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我局各项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并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5月29日

(联系人:徐兴伟 ,电话:13735325667)



信息来源: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绍兴市城市管理局)